单纯哲学地来看,Bordy就是大哲学家Kant,Kant主张绝不把人当做实现目的的手段,即treat humanityalways as an end and never as a means only,因为一旦人可以被当做means,则世界就会大乱,所有人都可以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不尊重他人的价值,把他人当做mean,所以即使是为了拯救上万无辜的生命也不能通过杀害两个无辜的小孩(当然还有killing和letting die的道德区别)。而H则代表典型utilitarians,即功利主义,认为因为拯救的上万无辜生命多于两个小孩,所以牺牲两个小孩是值得的。
影评里面大家吵啊吵,各持不同意见,现实中,Kant的追随者与功利主义者们关于the morality of torture这个永恒的命题喋喋不休地争吵了几个世纪,到现在仍然没有完全得出结论。然而这部电影巧妙地为这个命题加上了政治前提与文化背景,现实总是复杂于纸上谈兵。如果牺牲小我保全大我是道德的,那么炸了洛杉矶使得美国停止对那么多穆斯林国家的政治军事侵略是否也是道德的?如果牺牲小我保全大我是不道德的,那么见死不救是否也可以是道德的?
H认定他在拯救美国,为正义而战。Younger何尝不坚信他是在拯救自己的国家,为正义而战。正义有两个么?不如说正义有许多个,正义随着阵营而变,正义随着情况而变。Letting die 也不永远比Killing高尚。Kant和Utilitarians都得承认,there is no such a thing as the universal rule of morality,世事交错复杂,根本无法单纯地分出个善恶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