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种很压抑很纠结的情绪下看完了这部片子。当一般题材的惊悚电影无法吸引观众眼球时,导演们也开始琢磨怎样提高票房,于是一种另类的惊悚出现在了公众视野。他们是一种特殊群体,他们的世界或许正常人很难懂,也就是这种难以理解让正常人飞蛾扑火般想进一步了解这类人群,也想进入他们的内心世界看看。随之诞生了以精神分裂为题材的各种电影,不过这种题材,决不能常用。
发现妻子与别的男人偷情,片子的一开始就给莫特戴了一顶大绿帽,我想这是对莫特很大的打击。从那以后,他一蹶不振。隐居在密西西比丛林中的一栋木屋里长达半年之久。这种平淡无奇的生活被一名名叫舒特的人打破,某日他突然出现在莫特家门口,说莫特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并带上了自己的手稿以此为证。不久这个人再次出现,要求莫特修改故事的结局。离奇的事情一件件发生,自己的爱犬惨死,让莫特更加坚信舒特正在用血腥暴力让自己屈服。他想到报警,乃至雇佣私家侦探,然而均一无所获,未找到舒特袭击的证据。受到这个刺激后,莫特惶惶恐恐,半夜家中的小小动静便让他抓狂不已,在对自家大扫荡后发现竟然是一只老鼠而已。随后,他与艾比曾经的爱巢被大火化为灰烬,然后在保险问题上他与艾比的现男友泰迪又发生了小冲突。剧中最血腥的一幕出现,汤姆(私人侦探)和葛老头儿惨死在车上,莫特顿时晕倒,醒来时发现舒特再次出现,这个“杀手”仍咄咄逼人要他修改故事的结局。处理完尸体后,他仍在苦苦寻找能证明自己没有抄袭的那本杂志,找到后却发现上面的有那篇文章的几页纸早已被撕掉!在自己房间里,另一个“自己”的出现,不断自我逼问,血腥的画面不断出现。至此,我想大部分观众早已明白,所谓的舒特其实就是他自己假设出来的,杀人放火也都是自己干的。狗是自己杀的,火是自己放的,那两人也是自己砍的。最后,他终于可以迎来一个“完美”的结局,杀掉妻子和她情人,葬在窗外玉米地下,然后啃着玉米棒继续自己的写作。
疯子在左,天才在右。抛开暴力凶残不说,莫特确实是哥优秀的作家,他酝酿的这个故事,已成为了畅销书。这个故事的种子或许从他感到夫妻关系紧张开始都已经萌芽。离婚协议迟迟没有签订,说明双方仍恋旧情,在通话寒暄中,也能依稀看待旧爱。可是后面艾比的不断逼迫DIVORCE让莫特痛定思痛,一定要修改“结局”。他真的是可以杀人于无形之中,因为精神分裂,双重人格的自己同时扮演作家与杀手,而自己事后却浑然不知。我不仅假设一下,如果没有艾比的背叛,莫特是否会导演出一场这么悬疑的剧情,为了修改所谓的结局而将杀人放火全部付诸实践。
感情,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群人。正如小说所写“Todd Downey thought woman would steal your love when your love was really all you had,was not much of a woman”。为了一个女人,而让这么多无辜成为了陪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窗,或许和潘多拉盒子一样。你愿意打开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