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庸的武侠里体现了中国人对一种精神的渴望——侠——就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精神。可惜自古我们人治的成分太重,可怜的老百姓良田被占,好女被辱、只得寄希望敢于拔刀相助的人来伸张正义。所以我们会认为除恶就是扬善,侠士即英雄。
在另外一种文化里,也充斥着很多侠士,如蜘蛛侠、蝙蝠侠、夜魔侠等等,但是他们除的恶不像我们的恶那么具体,而是威胁到世界和平发展的恐怖邪恶势力。暂且不评论是否他们的侠士是否更高一级是否力量更强大,只是我觉得,在他们那种文化里,我们所畏惧的恶被他们的法律所挟制,所以他们只用去担心幻想中的恶即可。
但是,法律只是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的向往,因为总会有各种逍遥其外的人。警察应该是最无法忍受这种明知有罪却无法正法的人。可怜的警察们认为是自己的无能或是说权利太小,所以他们需要一种超越法律的力量来捍卫上帝的子民。于是警徽旁边的枪赋予了他们更大的权利。一切的杀戮起源于信仰的丢失,若是所有的杀戮righteous的,那么杀戮合理吗?最大的权利是决定人的生死还是宽恕?我想这就是人类与上帝的区别吧?欲望是人类最大的推力,而克欲或许就是世间最大的力量吧?这或许就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真谛?
DE NIRO和PACINO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没想到HEAT里两人只共同演出了两场戏),表演无可挑剔,导演的镜头也无懈可击,结局更是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