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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所传授的都是你已经知道的东西。对这些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事物提出挑战,让你反复去思考其本质的原因。这种认识是一种不可逆、无法遗忘、无法忽视的过程。政治并非是那套教材上的蠢话,它切实地关切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外国的学生们上课有着巨大的阅读压力,一个学期12节课的时间要阅读边沁、康德、米勒、洛克等大家的著作并有自己深入的思考。课堂上互动非常多,不断引导学生一步步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与对立的观点辩论。哈佛大学与中国大学仍然存在着非常非常大的差距,几乎难以逾越。
第一/二讲:谋杀的道德侧面、同类自残案
经典的电车难题trolley car case
原版: 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修改版:你站在天桥上,看到有一台刹车损坏的电车。在轨道前方,有五个正在工作的人,他们不晓得电车向他们冲来。一个体重很重的路人,正站在你身边,你发现他的巨大体形与重量,正好可以挡住电车,让电车出轨,不致于撞上那五个工人。你是否应该动手,把这个很胖的路人从天桥上推落,以拯救那五个工人,还是应该坐视电车撞上那五个工人?
大多数人会在第一个情况里选择拉拉杆,采用的是结果主义consequentialist——根据行为的结果来判断,用一条生命去拯救五条生命明显是个划算的方法。
大多数人会在第二个情况下选择不推胖子,采用的是绝对主义(也有翻译成道德主义)categorical——根据行为的责任和权利来判断。我们没有理由用杀别人的方式来救人,替别人来决定生死。推下胖子可视为是一种谋杀,而把拉杆拉向一个人甚至会被传颂为道德英雄。
有人在这里举了美国911的例子,但是区别在于是自己主动选择牺牲还是被迫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牺牲。
后果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边沁的功利主义,绝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康德。
海上食人惨案:为了另外三个人的顺利存活杀害了一个因喝了海水身体虚弱的无亲无故的孤儿cabin boy。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由该真实故事改编而来。
争议:能否为了更多人的存活牺牲一个人的生命?如果选择被牺牲的人?随机选择还是根据身体的强壮程度?如果派克同意了被杀,道德上是否被允许?如果抽中了签又反悔,道德上是否被允许?
引出了边沁于18世纪后期提出的功利主义——maximize utility/general welfare,效用=快乐-痛苦。
第三/四讲:给生命一个价格标签/如何衡量快乐?
功利主义的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举例:吸烟对政府的收益大于支出(减少医疗、住房支出+政府对烟酒企业征收的税);福特Pinto汽车(安装防震保护装置以防止追尾爆炸导致伤亡的成本>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福特公司的赔偿成本,每个人赔偿20万美元)
举例子:给你多少钱,你愿意做这些事?在美国偏远农村住?吃掉蚯蚓?割掉脚趾甲?(可问题是这是一个调查,真的给你钱了你愿不愿意做这些事?)对掌握重要情报的罪犯应不应该严刑拷打?
Objection to utilitarianism
1. fail to respect individual/ minority rights
2. not possible to aggregate all the values into money
-- Using a single measure like dollar-term
-- Isn’t there a distinction between higher and lower pleasures?
另一位功利主义学家试图为功利主义加上人性关怀的成分,它认为,快乐是有高级和低级之分。人在体验过两种快乐后更偏向于的那一种是高级快乐。检验方法:观看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真人秀《挑战极限可能》,动画片《辛普森一家》,结论自然是《辛普森一家》最受欢迎,但是大家都知道《哈姆雷特》是更高级的快乐。
所以结论是人们更偏好于选择的是更高级的快乐还是人们虽然需要付出努力但是会得到更大收获的是更高级的快乐呢?
功利主义始终强调集体利益、社会利益有限,即便它建立在部分少数群体利益的牺牲的基础之上。
第五/六讲:自由选择/我属于谁
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
1. no permanent legislation 废除家长式立法。每个个体又选择自己想要生活的基本权利,政府没有权利制定人们保护自我的法律,例如是否系安全带。
2.no moral legislation 不能通过制定法律将道德价值观强加给社会,限制个人自由,例如禁止同性恋。
3. no redistribution of income from rich to poor 不能制定把富人的收入重新分配给穷人的法律,例如政府征税。
利用比尔盖茨(每秒钟挣50000?不愿意花一秒时间去捡掉落在地上的100美元)和迈克尔乔丹(是否应该放弃篮球比赛去参加抗震救灾活动)的例子来解释Nozick的理论:taxion= taking the earnings= forced labour= slavery=violate private rights,我们属于自己么?
争论:比尔盖茨和乔丹所获得的收入是社会所赋予的还是凭借运气成分所获得的?比尔盖茨和乔丹通过交易获得收入同时社会也从中收益,如拥有了更好的操作系统,通过看球得到了乐趣。
Nozick: What makes income distribution just? 如何保证收入分配是公平的?
1. Justice in acquisition (initial holdings) 最初的资产获取是否公平?
2. Justice in transfer (free market) 是否在自由市场上进行交易
objections to libertarian自由主义的反对观点
1. the poor need the money 从富人那儿1000000000里拿10000资助穷人能大大改善穷人的生活。
2. taxation by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is not coerced (经过同意就取得了正当性、合法性)
3. The successful owe a debt to society 富人是基于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获得收益。
4. Wealth depends partly on luck so it isn’t deserved
Objections to libertarian:
1. the poor need the money more 对自由主义的预设的挑战:人在社会中有完全的自由吗?对自身有完全的支配力吗?我们真的是自己的唯一主人吗? From each as they choose, to each as they are chosen. 任你选择,给你所选,但选择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洛克(John Locke)既是自由论的支持者,也是它的批评者。Locke指出,在“自然状态”,在任何政治体制建立之前,每个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然而,一旦我们同意进入社会,就同意了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因此,Locke认为,即使政府干预了个人的权力,这也是大多数人的意见赋予了它权力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