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Day Lewis 、 Leonardo DiCaprio 和Martin Scorsese这三者构成了我看这部电影的原因。当然,我只是为了掩盖我的私心罢了。
实际上真实的顺序是Martin Scorsese、 Leonardo DiCaprio和Daniel Day Lewis。
史诗式的暴力和野蛮的权力,一直是我的文化品位之一。它偏安一隅,独具威严,却从容微笑。极端主义一直是我审美当中最重要的倾向指标之一。
一直知道“马田史高西斯”是西方暴力美学的大师。但只看过他的《无间行者》,不尽人意。也许是东方情意结作祟。港版《无间道》中无间地狱的无奈和痛苦,东方人心目中的隐忍和悲情,情与义的决斗,表现得大气澎勃。但将同样的情节搬到波士顿,就显得不伦不类,让人相当不舒服.西佬的思维里只有:性,暴力和利益.
据说为了Gangs of New York,Martin Scorsese收集了三十年的史料.为了单一的目标奋斗三十年,是现在美国的Y世代和中国的80后所无法理解的.我们更多地直面金钱和欲望的诱惑,我们的师长教导我们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我们的长辈厚颜无耻地为了蝇头小利而互相践踏、尊严尽丧,我们的成长环境描绘出一个“只有弱者才要求公平”的世相。这就是我们的人生。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有静心思考过么?
Gangs of New York说,其实,我们就是我们的父辈。